详细信息
所在位置:网站建设 > 企业上网专区 > 企业域名篇 > 详细信息

国家新修订的《域名争议解决办法》

2006-5-29 16:51:42

    据了解,3月17日,国家新修订的《域名争议解决办法》将正式施行,“抱有出售、出租目的注册域名”不再是判断恶意抢注的标准;且明确规定“虽未获得商品商标或有关服务商标,但所持有的域名已经获得一定的知名度”的,该域名属于持有人所有,并强调了“先注先得”的国际通行注册制度。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专家表示,对于缺乏域名资产保护意识的企业来说,域名资产保护已刻不容缓。
发表评论
*名称:
*正文:
 

网站基础建设
    域名注册
    虚拟主机
    企业邮局
    网站建设
  
    800商务平台
  
    点金商务引擎

    网站推广
中国信息网(c)2003-2005 版权所有 运营单位:联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  联系电话:0532-83864605
本站中文域名:中国信息网.biz
  备案号:鲁ICP备05004362
3G中国